这条在:GEO 图书馆 · 被呈现:AI 怎么说你、怎么画你
几年前的负面,为什么在 AI 回答里反复出现?
截至 2026 年 9 月 29 日,有两组研究可以参考:不联网的模型在通用时效题上记得的偏旧;一篇重排实验里,段落标上日期后,标成新的会被往前排。
放在一起看,旧负面反复出现,一个说得通的解释是后来的整改、判决、更正没那么好找,或者没写清日期,这是我们的推论。真实旧报道的原文,国内外都没有「因为旧就删掉」的通道;花钱请人删帖、压负面,在国内有法律风险。
「AI 老提我们几年前的负面新闻,怎么办?」先说它为什么会反复出现,再说哪些能做、哪些别碰。我们不是律师,下面说到的法条是照条文字面读的。
为什么旧的总被翻出来
两组研究看起来方向相反,放在一起才说得通。
不联网时,记得的偏旧。一篇 ACL 2024 的论文测了不联网的 LLaMa2,训练数据截到 2022 年,在通用的时效题上,它多数用的是 2019 年前后的知识。另一篇研究看的是开源数据集:新的 CommonCrawl 网页数据包里混着不可忽略的旧网页,去重又去不干净,旧内容会被重复算进训练。还有研究看到,一件事在训练数据里出现的文档越多,模型越答得上来。一条被大量转载的旧报道,可能就属于这种,这是我们的推论,研究里没专门测过负面新闻。
联网时,带日期的新材料反而占便宜。一篇 2025 年的预印本给检索段落标上日期,七个模型重排时都把标成新的往前挪。前提是段落上有清楚的日期。
所以旧负面反复出现,一个说得通的解释是:后面发生的事,整改、判决、更正,没那么好找,或者没写清是哪天的。这是我们把几组研究放在一起的推论,没有直接测过。
还有一条要知道。有研究用构造的材料测过:外部证据连贯、有说服力时,模型会接受,哪怕跟它原来记得的不一样;可材料里同时有跟它记忆一致的内容时,它明显偏向记忆那一边。套到旧报道和整改说明同时出现的情况,模型会更信旧的,这也是我们的推论。新事实公开了,也不保证回答就改。
2025 年 7 月有过一起报道:一位艺人的陈年谣言被翻出来,有人用 DeepSeek 生成了一份假的道歉声明,有媒体没向 DeepSeek 官方核实就报了。再有人问它是不是道过歉,它抓到这些报道和讨论,就判成了真的。报道也说,假新闻被揭穿后,一些大模型很快改了口,没写是哪几家、多久。这是一个个案。
能不能从 AI 里删掉
分两种情况。
真实的旧报道:原文没有「因为旧就删掉」的通道。
- Google 的「刷新过时内容」工具,管的是 Google 搜索结果,不管模型已经记住的东西。原页面已经没了,搜索结果可以去掉;页面还在、只是大改了,去掉的是旧摘要,批准后大约 180 天到期。觉得内容错、不好、违法,或者要删的信息还挂在页面上,Google 写明这个工具不是给你用的。
- 国内,2015 年的任某诉百度案里,北京一中院二审认为,我国当时的法律里没有「被遗忘权」这种权利。我们看到的是转载报道,没打开裁判文书,这个判决也在《个人信息保护法》之前。《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更正、删除权是给个人的,删除的情形里也没有「信息旧了」这一项。
- 欧盟那边,按 Google Spain 案,自然人可以请求搜索引擎在按姓名搜索时去掉链接,前提是信息已经不再相关,公众人物另有例外,报道原文不删。GDPR 写明不管法人的数据,公司本身用不上,高管个人有可能适用。
失实的内容:有纠错和投诉的路。AI 把你说错了、编了没发生过的事,可以走平台的反馈和投诉通道,见《AI 把我们说错了,能找谁改?平台上有哪些纠错通道?》。就算平台处理了,也可能反复:一位德国记者被 Copilot 说成罪犯,他说微软答应删,结果「只维持了三天」。
找人压负面:几条法律要知道
- 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写了两层:被侵权的一方出钱,让侵权的发帖人或平台删除、屏蔽、断开链接,这类协议法院认定无效;另找人擅自删除、屏蔽别人的信息,委托人和受托人要连带担责。
- 两高 2013 年的解释:以营利为目的、有偿提供删帖服务,违反国家规定、情节严重的,按非法经营罪处理。打的是提供服务的一方,委托的一方算不算共犯,要看具体情节。
- 网信办的生态治理规定,不许用发布、删除信息等手段侵害他人权益或谋取非法利益。2026 年 5 月的涉企信息专项,整治的是发了负面、再向企业要「删帖费」「撤稿费」的人。
能做的几件事
- 让后面的事实公开、好找、带日期。整改结果、判决、官方更正,写在官网上,标清发布日期。重排实验的前提就是段落上有明确日期,Google 也建议网页标上发布和更新日期。这能让机器有机会分清先后,不保证回答就改口。
- 失实的走纠错通道,留好截图和日期。
- 看到旧事被重新翻出来、出现新的假材料,及时公开说清楚。这是按上面那一个个案做的判断,没有证据说它一定挡得住。
- 别花钱找人删帖、压负面。擅自删除屏蔽的,委托人要连带担责;提供这种服务,情节严重的是犯罪。
最高法的司法解释里还有一条可以留意:网络用户或平台根据行政处罚、判决这类国家机关文书发了信息,来源后来被公开更正了,他们还不更正,或者继续发更正前的内容,又侵害了他人人身权益的,要担责。企业旧闻能不能直接套,要看具体情况;AI 回答算不算这里的「发布」,我们没找到判例。
「AI 里的负面可以找人清掉」?
市面上有「AI 负面处理」「压制负面」的服务。我们没找到任何一手证据说明,第三方能改变豆包、DeepSeek 这些模型的回答;法律上,擅自删除屏蔽的,委托人要连带担责,提供有偿删帖服务情节严重的是犯罪。
另外,「AI 只会讲旧的」「AI 只会讲新的」这两种说法,现有研究各有一项撑着一头:不联网的 LLaMa2 在通用时效题上记得偏旧;检索重排时,标了日期的新段落会被往前放。测的都不是企业负面,也不是国内那几家产品。
这些结论别往外推
- 记忆偏旧、检索偏新的研究,测的是通用题、开源数据和人为标日期的段落,不是企业负面,也没测国内几家产品。
- 「被转载多就更容易被记住」「旧报道和整改说明并存时更信旧的」,都是我们根据一般研究的推论。
- 任某诉百度案我们只看到转载的报道,没打开裁判文书,而且是《个人信息保护法》施行之前的判决。
- 平台处理了又反复,我们只看到个案,没找到系统统计。
出处 18 条,A 级 15 条、B 级 2 条、C 级 1 条 · 展开全部
Zhao 等《Set the Clock》(ACL 2024 Findings):「pretrained LMs (e.g., LLaMa2), despite having a recent pretraining cutoff (e.g., 2022), mostly answer questions using earlier knowledge (e.g., in 2019).」测的是不联网的基础模型和通用时效题。 原文
Cheng 等(2024 年预印本):模型实际掌握的知识常比宣称的截止日期更旧,原因包括「temporal biases of CommonCrawl data due to non-trivial amounts of old data in new dumps」,以及去重去不干净。分析的是开源数据集和开源模型。 原文
Kandpal 等(ICML 2023):问答准确率与预训练中相关文档的数量「strong correlational and causal relationships」;检索增强可以减少这种依赖。研究的是一般事实问答,没有区分正负面。 原文
Xie 等(ICLR 2024):外部证据连贯、有说服力时,模型会接受它,哪怕和记忆冲突;但外部材料里同时有和记忆一致的内容时,模型明显偏向记忆那一边。实验用的是构造的冲突证据。 原文
Fang、Sakai 等(预印本,2025-09 首发):给检索段落人为标上发布日期,GPT-3.5、GPT-4、GPT-4o、LLaMA-3、Qwen-2.5 共 7 个模型重排时,「"fresh" passages are consistently promoted, shifting the Top-10's mean publication year forward by up to 4.78 years」。前提是段落带着明确日期。 原文
Google 搜索中心《排名系统指南》:「We have various "query deserves freshness" systems designed to show fresher content for queries where it would be expected.」举的例子是刚上映的电影、刚发生的地震。 原文
Google Search Console 帮助《刷新过时内容》:觉得页面信息「wrong, bad, illegal」不能用这个工具;「If the page still exists, and if the information you want removed is still there, this tool is not for you」;只管 Google 搜索结果,批准后约 180 天到期。 原文
Google 搜索中心《发布日期》(2025-12-10 更新):建议在页面上标明发布和更新日期;「Google doesn't depend on a single date factor because all factors can be prone to issues」。 原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 修正)第九条:依据国家机关文书发布的信息,「(三)前述信息来源已被公开更正,但网络用户拒绝更正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不予更正;(四)前述信息来源已被公开更正,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仍然发布更正之前的信息」,侵害他人人身权益的要担责。第十条:被侵权人与构成侵权的网络用户或网络服务提供者达成的有偿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的协议,「人民法院应认定为无效」;擅自删除屏蔽的,「委托人与受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原文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13)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解释第七条:「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扰乱市场秩序」,达到一定数额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原文
国家网信办《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2020-03-01 施行)第二十二条:「不得通过发布、删除信息以及其他干预信息呈现的手段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谋取非法利益」。 原文
中央网信办秘书局涉企信息专项(2026-05-29 发布):整治对象包括「发布涉企负面信息后,向企业索要“删帖费”“撤稿费”」和「翻炒企业家旧闻旧事,断章取义、歪曲解读企业家言论」。 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十六、四十七条:个人信息不准确的可以请求更正,「处理目的已实现、无法实现或者为实现处理目的不再必要」等情形可以请求删除。保护的是自然人,删除情形里没有「信息旧了」。 原文
TechWeb 报道(搜狐转载,2016-05-05)任某诉百度案:北京一中院二审认为「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无对“被遗忘权”的法律规定,亦无“被遗忘权”的权利类型」。没打开裁判文书原文。 原文
欧盟法院 Google Spain 案(C-131/12,2014-05-13)新闻稿:「even initially lawful processing of accurate data may, in the course of time, become incompatible with the directive where……the data appear to be inadequate, irrelevant or no longer relevant」。针对按个人姓名搜索的结果,报纸原文不用删。 原文
欧盟 GDPR 序言第 14 条:「This Regulation does not cover the processing of personal data which concerns legal persons and in particular undertakings established as legal persons」。 原文
The Register(2024-08-26):德国法庭记者 Bernklau 被 Copilot 说成他报道过的案子里的罪犯;他说微软答应删除,「However, that only lasted three days」。当事人原话经机器翻译。 原文
《每日经济新闻》(2025-07-04):一位艺人的陈年谣言被重新提起,有人用 DeepSeek 生成一份虚构的「道歉声明」,有媒体未向 DeepSeek 官方核实就报道了「DeepSeek 道歉」;用户再问它是否道过歉,它「因抓取到了这些媒体报道和网络上的大量用户讨论,从而错误地判定该信息为真」。报道还说,假新闻被揭穿后一些大模型很快改了口,没写是哪家、多久。 原文
大家也这样问
- AI老提我们几年前的负面新闻怎么办?
- 负面新闻能从AI里删掉吗?
- AI说的负面是旧的怎么办?
- 找人能把AI里的负面压下去吗?